换物业公司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律师

解析:
更换物业服务供应商所需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包括:
1.物业服务供应商的管理行为存在严重失职现象;
2.物业服务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其丧失了一部分经营权和相关资质证明;
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所订立的事项一旦发生,便有可能导致必须更换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的情况出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注意: 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发邮件到邮箱shanchuwenzhang@foxmail.com,工作时间一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用工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下一篇:暂无